20.3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系统


20.3.1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容量小于或等于60门时,宜采用具有调度软件功能模块的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。
20.3.2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容量大于60门时,宜设置专用的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设备。
20.3.3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系统应由调度交换机、调度台、调度分机或终端等配套设备及其应用软件构成。
2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除应具有调度业务的功能外,尚应同时保留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的基本功能。
3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容量大于128门时,宜采用热备份结构,并应具备组网与远端维护功能。
4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应调度呼叫用户或用户呼叫调度无链路阻塞;
2)应对公用网、专用网及分机用户电话进行调度和控制复原;
3)应对每个用户进行等级设置;
4)可设置多个中继局向,接至公用网或专用网;
5)应能实时同步录音;
6)应能与无线通信设备联网;
7)应能与计算机网络联网;
8)应有统一的实时时钟管理。
5 调度话务台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控制支配权,调度台话机具有最高优先权;
2)调度通话应优先,任何用户在摘机、通话或拨号状态,调度均可直呼用户、中继,用户、中继可直呼或热线呼叫调度台;
3)应能实现监听、强插、强拆正在进行内部通话的调度专线电话分机;
4)应能将普通电话分机改为调度专线电话分机;
5)应具有“功能键”和“用户键”两大类操作键,供调度员使用;
6)应具有单呼、组呼、电话会议功能;
7)应能对调度员的姓名、工号、操作权限口令、操作时间进行核对与记录。
20.3.4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用户侧和中继侧应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,配置下列基本接口,并符合下列规定:
1 用户侧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用于连接模拟终端的二线模拟Z接口;
2)用于连接数字话机及调度台的2B+D接口;
3)用于连接符合H.323标准的VOIP终端接口;
4)用于连接符合SIP标准的VOIP终端接口。
2 中继侧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用于接入公用N-ISDN端局的2B+D的接口;
2)用于接入公用N-ISDN端局的30B+D的接口;
3)用于接入公用PSTN端局的E1数字A接口(速率为2048kbit/s);
4)用于接入公用PSTN端局的二线模拟C接口;
5)用于接入符合H.323标准的公用计算机网络的接口(H.323接入网关);
6)用于接入符合SIP标准的公用计算机网络的接口(SIP接入网关)。
20.3.5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进入公用网或专网的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当采用数字中继方式入网时,调度交换机配置的数字中继,宜采用30B+DPRA或E1(2048kbit/s)PCM接口接至本地电话网的汇接局或端局交换机上,其信令采用ISDN“Q”信令系统或7号信令系统,并应具备兼容中国1号信令系统的能力;
2 当采用二线环路中继方式入网时,其信令应采用用户信令系统。
20.3.6 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设备用房、供电及接地要求,应符合本规范第20.2.8~20.2.10条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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